2007年8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两个毛贼要偷的东西你想都想不到
偷的是骨灰盒要的是“赎金”
通讯员 马秀松 叶兰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“被告人文道福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。”随着审判长的宣判,被告席上的文道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8月16日,德清县法院对一起流窜嘉善、德清和杭州三地的骨灰敲诈案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。
  2006年12月的一天深夜,两个人鬼鬼祟祟地来到嘉善县某陵园。没多久,他们就从墓地里挖出了3个骨灰盒。他们把一个骨灰盒放到了墓地旁边一条渠道的水泥管中,另外两个沉到附近的河里。
  次日一大早,该陵园负责人接到一个电话:“你们那里的骨灰盒少了吧?我知道在哪里,不过你们要花点钱……”经讨价还价,该陵园与对方商定付3000元拿回骨灰盒。
  陵园将3000元钱分3次打入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中。收了钱后,对方告诉了一个骨灰盒的位置。
 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,德清的一处墓地又出现了两个人。他们偷出3个骨灰盒,并在将骨灰盒埋到3个不同的地方之前,用笔记下了墓碑上的名字。
  大约5天后,骨灰盒的存放人接到了要钱的电话。在汇出5000元问出骨灰盒下落后,受害者报了警。
  此次报警终结了湖南人文道福和刘团生的盗窃骨灰盒敲诈勒索恶行。今年4月,文道福在广东被抓获,刘团生也在江苏落网。
  落网后,文道福交代说,2006年11月,老乡刘团生前来跟他说:“跟我做点事,弄到钱后不会亏待你的。”刘团生所说的“生意”就是到墓地偷骨灰盒敲诈钱。这种生意是他从电视新闻里看来的,当时此类敲诈勒索案在沈阳一度高发。
  在动手之前,他们到安徽以他人名义办了4张银行卡。作案后的第二天就跑到杭州等着收钱。负责打电话的刘团生还频繁更换手机号码。如果受害人老老实实地把钱汇出,他们就把骨灰盒的藏匿地点说出来;如果收到的钱太少,他们就更换手机号码,重选目标作案。
  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,这两个人在嘉善、德清、余杭乔司等多个地方先后作案6次,敲诈勒索38500元,4次得手敲诈到17500元。